《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勘察全链条管理的意见》政策解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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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要论述,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,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,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勘察市场秩序,全面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,增强城市安全韧性,推进安全、舒适、绿色、智慧的“好房子”建设,根据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》《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》等法规规章,结合本省实际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大数据局制定了《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勘察全链条管理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: 一、起草背景 勘察是工程建设的首要环节与基础性工作,为设计提供科学数据参数,其成果直接关系工程设计的可靠性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,以及项目投资的经济性,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基石。当前,我国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,城镇化进程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,城市工作重心由规模扩张向存量提质增效转变。同时,行业数字化、智能化转型不断加快,BIM、人工智能等技术广泛应用,智慧城市与韧性城市建设的任务日益紧迫,对勘察工作的精细化与高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。然而,当前勘察行业仍面临市场环境不规范、部门监管不到位、企业管理粗放等问题,制约着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。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勘察全链条管理,规范勘察行业发展、提升勘察质量水平,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 二、起草过程 为深入了解勘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、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工作建议、政策诉求,以及先进的经验做法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部分市主管部门和行业专家,对省内外主管部门、勘察企业进行了调研。先后调研了省内聊城、青岛、日照、济宁、济南、东营等11市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、勘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,赴上海、福建、湖南、合肥等地考察学习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经验。根据调研情况,形成《意见》初稿,征求了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、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和厅相关处室的意见建议。经修改完善后,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,通过了省发改委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和厅法规处公平竞争审查、合法性审查。2025年12月4日,完成与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大数据局等三部门会签。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,于2026年1月5日印发。 三、主要内容 《意见》从5方面提出19条着力优化工程勘察市场环境,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,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。 一是优化市场环境。规范工程勘察招标投标活动,明确投标人资质与人员要求,突出评标的技术因素。维护市场价格秩序,整治低于成本价竞标,完善异常低价甄别与查处机制。严格合同订立与履行,推广使用示范文本,保障工程款项及时支付。加强勘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,严肃查处无资质承揽、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。 二是落实各方责任。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,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原则。建设单位要保障合理工期,提供真实可靠原始资料,指定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成果验收与技术交底等工作。压实勘察企业主体责任,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追溯机制。强化劳务企业现场责任,鼓励配置视频监控设备,规范原始记录整理,严禁弄虚作假。 三是提升勘察质量。配齐配强技术人员,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资格并到场履职,现场作业人员须经培训上岗。推广应用BIM、原位测试、数字化钻机等先进技术与装备。加强试样全程赋码管理,规范取样、运输、存放与试验流程。健全土工试验室管理制度,实行全覆盖视频监控。严格执行勘察报告三级校审制度,提供可靠数据参数。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。以企业信用评级和勘察文件质量为主要依据,按照分级分类原则,开展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检查。加强勘探现场技术监管,严格施工图审查把关,运用勘察管理系统核查勘察过程影像资料。加强行业自律,制定行业公约,营造诚信守法的行业发展环境。 五是完善保障措施。健全勘察标准体系,加强勘察管理系统建设,对接工程审批系统,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,探索运用人工智能识别违规行为。加强勘察人员技术培训与职业道德教育,支持行业协会、高校及培训机构开展专项培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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